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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14號(關于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〔出口退稅專用〕的公告 )
- 發布日期【2015-4-28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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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海關總署公告: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,對于2015年5月1日(含)以后出口的貨物,海關不再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(出口退稅聯專用),并同時停止向國家稅務總局傳輸出口報關單證明聯相關電子數據,改由海關總署向國家稅務總局傳輸出口報關單結關信息電子數據。以下截圖是原文,請相互轉告。
據進一步了解,5月1日以后的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(合同報關)的貨物將不會有報關單的退稅聯退回給客人,另報關單的企業留存聯仍會有。其它貿易方式如來料加工與進料對口(手冊報關)退回的資料仍與之前一致 - 【返回上頁】